鸣谢办法

我们欢迎一切关心与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建设发展的校内外机构和个人为学校捐赠。捐资金额无论大小,我们将会认真履行捐赠协议,并以适当方式鸣谢。

  • 捐资累积金额在八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杰出贡献奖”,聘为学校名誉董事,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理事或授予其它荣誉称号,载入学校发展史册。
  • 捐资累积金额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特殊贡献奖”奖。并可聘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或理事,载入学校发展史册。
  • 捐资累积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贡献奖”,载入学校发展史册。
  • 捐资在十万元以上者,颁发纪念奖牌。
  • 捐资在一万元以上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
  • 所有捐资者均编入名册存档。
  • 对提供捐赠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