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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志愿者团时间认证管理制度

23-04-2011

一 总则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BNUEF)成立于2007年1月20日,是负责对学校捐赠统一归口管理的非营利性组织,通过筹集资金,接受捐赠,改善办学条件,奖励优秀师生和科研成果,资助教研项目和贫困学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自2010年10月开始,下设志愿者团,协助教育基金会完成各项工作。
        2.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志愿者,由北京师范大学自愿服务校园建设的青年学生组成,本着“不计报酬,奉献爱心,服务师大,为建设和谐温馨、生机盎然的美好校园贡献我的力量”的精神服务校园。
        3.加入北京师范大学志愿者团的志愿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拥有相应的权利。
        4、志愿者在参加志愿者团各项志愿活动的同时,须严格遵循志愿者团的时间认证管理制度。

二 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每位志愿者制作志愿者证,服务时间以志愿者证上登记时间为主,登记方法:每次团内进行统一志愿服务时,志愿者携志愿者证,于秘书处签到,并由秘书处成员在志愿者证上进行登记、盖章,按照服务时间进行认证。每月月末,由志愿者团档案组进行统一汇总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电子备案。
        2.非统一活动中,由被服务对象出示服务时间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
志愿者可于每周五下午14:00—17:00携志愿者证和服务时间证明,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进行服务时间认证。认证日期自志愿服务日期起,未有特殊情况,不可超过两周。
        3.志愿服务时间为志愿者参加志愿者团活动所消耗的时间。从准备活动、进行活动到总结活动,都计入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另外,日常的志愿服务培训,各种准备活动以及团内各项总结会议等总结活动内容,也计入志愿服务时间。
        4.时间认证坚持客观公正,每位志愿者都是监督员,自觉监督秘书处成员按志愿者们的客观服务时间进行认证。

三 服务时间考评

        1.根据志愿者每学期和每学年的服务时间,进行考评,届时按志愿者人数的30%评出 “学期优秀志愿者”,20%评出 “年度优秀志愿者”。
        2.“年度优秀志愿者”为秘书处重点培养对象,秘书处纳新时,将优先考虑年度优秀志愿者。

三 附则

        1.本制度于2011年4月22日经志愿者团秘书处会议通过。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3.本制度自志愿者团秘书处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

志愿者服务时间证明

                  兹证明我团志愿者        于  年  月  日——  月  日,在          进行          志愿服务,服务时长    小时,证明人:    .

                  证明人签字(手写):

                  感谢您的支持!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志愿者团

    年    月    日